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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内部办公场所、办案区视频监控系统、办案区视频监控存储扩容系统、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及配套联网设备维护项目招标控制价咨询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内部办公场所、办案区视频监控系统、办案区视频监控存储扩容系统、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及配套联网设备维护项目招标控制价咨询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24层)获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并于2020102914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内部办公场所、办案区视频监控系统、办案区视频监控存储扩容系统、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及配套联网设备维护项目招标控制价咨询项目

1.2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编号:CS20200822020272    

1.3采购内容:

1.3.1采购需求:对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内部办公场所、办案区视频监控系统、办案区视频监控存储扩容系统、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及配套联网设备维护项目进行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

1)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编制、报审、备案;

2)项目结算审核;

3)项目造价全过程控制;

4)项目的其他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1.3.2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预算为20000.00元(含税)

1.3.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项目完成的造价咨询服务。

1.3.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5质量要求:造价咨询工作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1.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若为2019年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195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如因《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影响,未续办资质证书的公司,沿用以前的资质;

2.3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响应文件按否决处理。

2.4采购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若经查询发现供应商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若已成交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3.1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0 10 22日至2020 10 27 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时。

3.2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份,不提供邮购。售后不退。

3.3获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24层。

3.4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供审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前来办理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前来办理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前来办理时提供)。

3.5本项目文件费支付方式:现金或供应商公对公转账,其他方式不支持。

收款人: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科创园支行

  号:3087 3102 1341

  号:8719 0776 7910 601

联系电话:0871-65138503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4.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010291330-1430分。

4.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2010291430分,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4.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谈判地点):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5.1时间:2020102914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24层)

六、公告期限

6.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6.2公告发布的媒介(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它转载网站内容不予承认。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桥街云瑞路1369

联系人:穆颖康

联系电话:0871-64198394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24

联系电话:0871-63139599

传真:0871-63131155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沈茜羽

联系电话:0871-63139599

 

8.4监督

中共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方式:18987681360